中经实习记者 朱会珊 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近日,关于“个人养老金领取时需缴纳个税”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6月24日晚间,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回应纳税人咨询称,大家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退休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6月24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称,按照《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
消息发布后,引起舆论热议,其原因在于不少人混淆了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这两个概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我国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实行完全积累;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出来的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从本人个人账户中支付。当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用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继续支付终身。
按照我国目前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个人账户金额多少、退休年龄的大小、当地职工平均工资高低都有直接关系。
与基本养老金不同,个人养老金是2022年启动实施,主要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行,并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每年缴存上限为12000元,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缴存时,可从工资等收入中扣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领取时,只需按照最低档3%税率缴税。
市场人士分析,参加个人养老金有三方面的保障:一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再多一份收入;三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
根据政策规定,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此前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这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的,参加人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把这两个账户都开了。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确定开户方式和开户银行。
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账户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内的账户,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
(编辑:吴婧 审核:杜丽娟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