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秦玉芳 广州报道
9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9月以来第二批行政处罚信息。9月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公布两批罚单,对涉及的17家机构罚款金额共计约2.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罚款金额超过千万元的罚单多集中在信贷领域。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银行业信贷业务违规处罚金额累计已超过数亿元,涉及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及多家分支机构。处罚事由包括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挪用、掩盖不良资产、数据报送不合规等典型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贷款资金用途、流向的监控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监管部门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有助于银行树立审慎经营理念,依法合规发展业务,更有效地防控信用风险。
大额罚单频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9月12日公布了多张罚单,11家机构受罚,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理财公司、保险公司,11家机构罚款金额约1.63亿元(不含个人罚款)。
其中两家股份制银行因贷款、票据、保理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款近1.3亿元。
此前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6家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股份制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保险资管,罚款金额约1.02亿元(不含个人罚款)。
信贷领域成为监管处罚的“重灾区”。2025年至今,已有数十家银行因信贷业务违规被处罚,事由普遍集中于贷款“三查”不到位、资金流向监控失效、数据漏报错报、资产分类不准确、违规掩盖不良等方面。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从目前监管处罚的情况看,信贷业务违规仍是监管重点,包括信贷“三查”不尽职、资产分类不准确、贷款流向违规、数据报送不合规等问题。这反映出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发展上面临着经营合规及风险管控的挑战。“部分银行内控机制不健全,机制上存在漏洞,基层分支机构合规意识薄弱,导致信贷业务违规行为频发。”娄飞鹏表示。
“2025年以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信贷业务违规被罚频率和数量上升,主要原因是监管机构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合规性检查力度,特别是在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方面。”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余丰慧指出,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银行资产质量压力显著增大,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部分银行为掩盖不良甚至采取不合规手段。
娄飞鹏也强调,当前银行在普惠金融、数字化转型等新兴领域面临风险识别模型失效的挑战;同时,在资产质量承压的背景下,部分银行出现了合规操作上的惯性失衡。
近日披露的上市银行半年报数据,同样印证了银行在信贷扩张(尤其零售信贷业务)中所承受的风险压力。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6月末,42家A股上市银行中有26家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不良贷款率较年初有所上升,其中8家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不良贷款率超过2%。
某券商银行业务分析人士指出,在追求零售业务增长与数字化转型的同时,银行显然在风险准入标准和贷后跟踪环节存在系统性的不足。
余丰慧认为,银行在普惠金融和零售转型等特定领域的风险识别模型确实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未能及时有效地识别和应对新的风险点。“加之在资产质量整体承压的背景下,部分银行为维持业绩表现,出现‘合规操作上的集体惯性失衡’,过于追求业务规模而忽略合规风险管理。”
在余丰慧看来,监管罚单“常态化”与“巨额化”的趋势,将促使银行重新审视自身的业务布局和风险管理体系,更加注重合规经营,提高内部风控水平,优化业务结构,以适应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同时,这也意味着未来银行需要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投入,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
掩盖不良屡禁不止
“新增贷款掩盖不良”成为近来监管处罚及银行风控管理的重中之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处罚公告显示,仅7月份以来,就有3家银行分支行因违规向风险客户新增贷款掩盖不良贷款或通过借新还旧、虚假重组等方式掩盖不良贷款等事项违规被开罚单。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分析指出,银行掩盖不良现象频发,主要原因在四个方面:一是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压力影响,不良资产走高,会直接冲减当期利润,导致业绩不达标,影响个人和分支机构的收入与评价;二是普遍存在“捂盖子”心态;三是规避监管处罚与市场声誉风险;四是为了维护市场信心。
在董希淼看来,掩盖不良资产实为掩耳盗铃,虽可暂时隐藏风险,但其危害会不断累积并扩散,最终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对银行自身而言,不良资产是已经发生的损失,掩盖行为使其无法得到及时核销和处置。损失会持续侵蚀银行的资本金,削弱其抵御风险的能力。这就像一颗‘毒瘤’,在体内越长越大。”
除了对银行自身的侵蚀,掩盖不良资产行为还会传染至金融体系,导致资产质量信息失真,破坏定价机制,甚至引发连锁反应。更严重的是,在实体经济层面,可能导致“僵尸企业”丛生,信贷资源错配,阻碍经济转型,而最终埋单的往往是纳税人。
为解决这一问题,董希淼提出应从三个维度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内部治理与银行自身能力建设,包括优化绩效考核、夯实风险文化;二是加强外部约束,强化监管与问责,提升穿透监管能力、实施“双罚制”;三是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发展多层次处置市场,提高司法效率,打击逃废债。
(编辑:朱紫云 审核:何莎莎 校对: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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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杨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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