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人廉洁新规发布 “离职免责”“隐名入股”等潜规则失效
2026-03-24 10:03      作者:索寒雪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索寒雪 北京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谈及修订《规定》的主要原则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规定》“着重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和存在廉洁风险的行为作出规范”。

廉洁意识持续增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经过新时代以来持续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纪律观念、廉洁意识不断增强。”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廉洁从业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政绩观扭曲,严重偏离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有的‘靠企吃企’,通过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进行利益输送;有的监守自盗、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等。”

新修订的《规定》,聚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存在的突出廉洁问题,找准风险点、筑牢防火墙,不断扎紧制度篱笆,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规范履职、廉洁用权。

针对修订内容,上述负责人介绍,聚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损害公利、谋取私利行为以及问题突出的领域,对原有行为规范进行扩充调整,分类列出禁止性规定,涵盖滥用职权、利用职权谋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特定关系人谋利以及盲目追求政绩、违规选人用人、搞“四风”七个方面,每个方面又以“负面清单”方式列项规定了典型表现。

着力堵塞隐性腐败漏洞

“与2009年旧版相比,新规最鲜明的特点在于更加聚焦近年来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新型腐败、隐性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将‘廉洁从业’从软性要求转化为刚性约束。”国企改革专家李锦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锦进一步指出,随着国企改革持续深化,投融资、并购重组、数字化转型、境外投资等业务不断拓展,传统制度已难以完全覆盖现实风险。一些隐性腐败、新型利益输送、家风问题以及政商交往边界模糊等问题,过去存在管不到、管不细。这次新规就是把这些新风险、新问题都纳入监管,把模糊地带彻底扫清,让大家知道什么能干、什么坚决不能碰。

他表示,新规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直指腐败新形态。通过“负面清单”形式列明58种禁止行为,着力堵塞隐性腐败漏洞,明确禁止“隐名入股”“代持股权”“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新型权钱交易方式,让“隐身衣”无处可穿。

李锦表示,《规定》的印发意味着“离职免责”的潜规则彻底失效了;靠“虚假贸易”冲规模的路子被全面封堵;国企内部的“不作为”也面临极高的代价。无论是严查虚假贸易,还是落地终身追责,其实都是在对过去那种“重规模、轻实质”的粗放模式进行一次彻底纠偏。

(编辑:郝成 审核:朱紫云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