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一人公司”|多地发文抢滩OPC 保险业风险兜底价值凸显
2026-04-07 06:04      作者:樊红敏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樊红敏 北京报道

全国范围内支持OPC(一人公司)发展的政策正在密集出台过程中。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多地支持OPC发展政策措施中,或支持保险机构为OPC企业提供适配的保险产品,或引导保险资金入局为OPC发展注入金融“活水”,保险业已成为地方支持OPC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金融工具。

“在各地支持OPC发展的政策中密集提及保险相关内容,本质是通过风险兜底破解OPC早期发展痛点,补齐新型创业形态的金融服务短板,构建‘风险保障+创业扶持’的良性生态,是政府引导市场资源赋能新质生产力的精准举措。”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保险已成为OPC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

据记者梳理,截至目前,至少已有湖北省、武汉市、温州市、宁波市、成都市、东莞市等多个省级或市、区级支持OPC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中提及保险业。

在保险服务方面,如,《成都市打造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新高地行动计划(2026—2027年)》提到,引导科技保险机构为OPC企业提供科技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针对OPC企业创新开发保险产品,着力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宁波市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为首次在甬创业的OPC主动投保“创业保”,创业失败的,可获得最高2万元创业基础补偿和最高4万元带动就业补偿。

在引导保险资金入局方面,如湖北省数据局印发的《关于支持OPC(一人公司)新模式加快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推广“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模式,引导银行、保险、创投机构联合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

“OPC具有轻资产、无雄厚资金储备、抗风险能力弱、早期研发与运营不确定性高的特点,创业者和投资机构普遍面临风险顾虑,而保险的介入恰好能有效分散风险、提振市场信心,为OPC扫清发展障碍。”郭金龙表示,从各地OPC相关政策布局不难看出,保险已成为OPC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

“多地在出台的政策措施中积极引导保险服务和资金入局,一方面,可以发挥保险的‘两器’功能,为OPC的部分风险进行增信或兜底,从而为AI创新的全链条提供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可以引导金融资源‘投早、投小’,解决初创企业的融资问题。”天职国际金融业咨询合伙人周瑾向记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注意到,各地在政策中,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以适配OPC需求,“育苗投资保”“种子项目投资保”“见投即保”“投保联动”“投保贷”联动等创新性提法频现。

“OPC‘一人+AI’的独特运营模式,彻底颠覆了传统企业的风险结构,对保险业提出了全方位、差异化的新风险保障需求。”郭金龙表示。

在郭金龙看来,OPC产业对保险业的差异化服务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全场景、全周期的专属风险保障需求。OPC业务聚焦AI研发、数据应用、科技成果转化、跨境出海等领域,面临研发费用损失、科技成果转化失败、数据安全泄露、知识产权侵权、出海贸易信用风险、破产清算费用等多重新型风险,传统企业保险难以覆盖这些细分场景,需要保险业开发针对性险种。其次是轻量化、普惠化的服务需求,OPC主体单一、运营成本有限,排斥复杂的投保流程、高额保费和烦琐的理赔手续,亟须低门槛、线上化、模块化的保险产品与服务。最后是投融保协同的一体化需求,OPC发展高度依赖融资,创业者需要将保险保障与融资、投资深度绑定,通过保险增信提升融资能力,形成“保障促融资、融资助发展”的闭环。

为保险业带来广阔增量市场

从市场层面来看,已有赋能OPC发展的创新性保险服务案例落地。

比如,2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委人才办、区市场监管局协同苏州人保财险推出全国首创OPC生态服务链数据保险,推出的数据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和数据资产入表费用损失保险组合方案,覆盖数据确权、登记、保护、转化全流程,实现“确权有保障、入表有兜底、侵权有赔偿”,有效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和入表试错风险。

近期,在深圳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区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深圳人保财险的推动下,深圳首单科技企业破产费用损失保险——“创业安心保”在罗湖正式签发。

“OPC的快速崛起为保险业带来了广阔的增量市场。”郭金龙表示,一方面,OPC群体规模持续扩大,覆盖AI、AIGC、数字创意、科技服务等多个高潜力赛道,细分保障需求刚性且多元,研发费用损失保险、数据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创业破产保障保险等产品均具备巨大市场潜力;另一方面,多地政策出台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激励措施,降低险企展业成本和承保风险,为保险业切入OPC赛道提供了政策红利。此外,OPC具备高成长性,险企通过早期保障服务可锁定优质客户,伴随企业成长拓展长期业务。同时,险资长期投资的属性与OPC长期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可实现保障服务与资金投资的双重布局,形成新的业务增长极。

“从保险的角度,OPC具有巨大的增量风险保障需求,体现在这种创新模式中的技术研发失败和成果转化不确定性风险、数据资产和数字经济业务模式的风险、AI技术和产品的特定责任风险、创始人诚信和企业履约风险等,这些新兴风险是保险行业可以探索的新业务领域,也是跳出存量业务竞争寻求增量业务空间的重要发力方向。”周瑾也提到。

不过,周瑾同时提示,OPC模式是一种高度数智化和去中心化的新型企业形态和敏捷业务模式,目前仍属于新生事物,对于传统的企业以及相应的金融保险服务带来了系统性的挑战,需要逐步探索和试错。

“OPC模式,打破了传统企业的组织架构、运营逻辑和风险特征,对保险业的风险识别、风控体系、产品定价、合规管理等全流程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郭金龙也对记者表示。

郭金龙认为,面对OPC的全新需求与挑战,保险公司需从产品设计、风控模型、合规框架三大维度开展系统性创新,构建精准适配OPC发展的全方位保险防护网。

其中,围绕合规框架搭建,郭金龙建议,深入研究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OPC相关扶持政策,确保产品设计、承保理赔全流程合规;明确保险责任边界,细化新型风险理赔标准,避免合规纠纷;加强与市场监管、数据局、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对接,及时跟进政策更新,优化合规流程,同时建立AI保险业务专项合规审查机制,防范技术风险与合规风险叠加。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