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记者 孟庆伟 北京报道
4月1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健全全周期全渠道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质优价宜的药品。
“总的来说,就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保障的保障、该治理的治理。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施子海说。
施子海介绍,所谓全周期,就是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环节,完善药品价格政策。对于新上市药品,引入首发价格机制,根据企业对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的自评结果,区分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等情形,给予针对性政策支持和引导。
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要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引导作用。对供应多元、上市多年、纳入集采的药品,要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对于常规挂网药品,则主要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
施子海强调,《意见》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实施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同时,为其他药品划定自主定价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
所谓全渠道,就是根据药品流通的不同渠道,鼓励相关主体参与药品价格形成。据介绍,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要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中药饮片允许适当加成。医保定点药店在市场调节价基础上,通过医保定点协议以及公开比价、量价比较指数等工具,引导医保药品价格更加合理。
网上药店具有信息透明、比价便利、竞争充分的特点,可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和校正异常价格。
施子海表示,总体来看,《意见》鼓励各方参与药价形成,让不同渠道的药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比,归根结底就是要让群众能够“货比三家”,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所谓全领域,就是根据药品所处的不同类别,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施子海介绍,对创新药,强调促进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对短缺药,着眼于保供稳价,优化短缺药品直接挂网规则。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药品原辅料,主要是防范原料药垄断和辅料、包材无序涨价,加强中药材价格引导,在完善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促进中药优质优价。总之,《意见》对关键领域药品的定价、供应、支付等进行了规范,让群众用药更加可及,价格水平更加合理。
同时,《意见》还对加强药品价格治理作出部署,提出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防范集采时非理性竞价中标影响供应、严惩药品和原辅料领域以缺逼涨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药品医保价值评估制度等针对性措施,引导药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为切入口的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引导药品价格稳中有降。更多患者用上了降价后的医保谈判药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集采药,提升了临床用药整体水平,保障新药好药及时惠及人民群众。
(编辑:郝成 审核:朱紫云 校对:张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