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
4月17日晚间,鹏鹞环保(300664.SZ)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6〕苏02刑初11号)。王洪春因涉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以罚金1060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526.397451万元。
对于上述事宜,鹏鹞环保方面未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进一步回应,该公司人士表示“以公告为准”。
鹏鹞环保方面在公告中表示,王洪春未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其实际控制人股东权利的行使,也不影响公司管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案件可追溯至2020年。彼时,鹏鹞环保公告宣布投资3000万元布局疫苗研发业务。在该利好公告发布前,王洪春指使外甥宋武英利用他人账户提前买入公司股票,获利179万元。宋武英后续被监管部门处罚,并供出幕后指使者,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后,案件逐步进入司法程序。
2024年2月8日,鹏鹞环保公告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6年3月20日,鹏鹞环保公告,王洪春于3月19日收到《起诉书》与《传票》,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正式提起公诉。历经一个月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内幕交易罪成立并作出判罚。
公开资料显示,王洪春为鹏鹞环保核心创始人之一,其与王春林共同推动鹏鹞环保于2018年1月登陆创业板上市。2019年4月,王洪春辞任鹏鹞环保总经理,由其子王鹏鹞接任。2021年1月,王洪春辞任董事长,完成家族代际交接,王鹏鹞全面掌舵公司。
目前,王洪春虽不再担任鹏鹞环保董监高职务,但仍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王春林通过控股宜兴鹏鹞投资(持股28.65%)掌控鹏鹞环保股权。其中,王洪春持有鹏鹞投资80%股权,王春林持有20%股权。
作为环保水务领域的老牌企业,鹏鹞环保近年来业绩起伏波动明显。
2024年,鹏鹞环保实现营业收入19.10亿元,同比下降8.04%;归母净利润1.59亿元,同比下降38.38%;扣非归母净利润1.07亿元,同比下降37.08%。
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鹏鹞环保在2024年年报中解释称,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了相关项目,导致污水处理收益降低以及生物柴油项目业绩不及预期。
进入2025年,鹏鹞环保业绩呈现“营收降、净利升”的分化态势。2025年前三季度,鹏鹞环保实现营业收入11.36亿元,同比下降13.44%;归母净利润2.70亿元,同比增长28.94%。但扣非净利润为1.67亿元,同比微降1.79%。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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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李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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